個人險理賠
為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透過使用Cookies以及第三方工具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更多資訊請參閱隱私權保護聲明
若係自寄申請文件,請以掛號方式郵寄,地址如下:
台中分公司
(一) 保險金申請書 需詳填各項欄位並由受益人簽名,受益人簽名注意事項如下:
申請醫療、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或失能保險金,受益人為事故人本人。
申請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乃依保單之指定身故受益人。
受益人為未成年人時,另需法定代理人簽名。
受益人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時,請檢附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登記後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戶籍謄本,由監護人或輔助人簽名協助申請,受款人仍為受益人本人。
應簽名者不識字、手部重傷或雙目失明者,可以手印代替並另需二位見證人同時於手印旁邊簽名並註明關係。
(二) 申請身故件之死亡原因為「解剖鑑定中」者,受益人應補「解剖結果報告」或載明確定死亡原因之「相驗屍體證明書」。
(三) 申請個人保險身故保險金時,若保單遺失請勾選填寫「保險單遺失聲明」。
(四) 申請於「國外發生事故」之理賠時,除檢附原保單條款所列文件之外,請檢附護照影本(含出、入境戳章)等證明文件以確認身分。
另請提供海外相關就診之完整病歷,且各項文件需經駐外單位認證,以加速理賠處理時效。
(五) 申請身故保險金,無論身故受益人人數,僅需填寫一份申請書,並由全體受益人簽名出具。
(六) 申請手術保險金者,診斷證明書請載明手術名稱及部位。
(七) 申請骨折未住院保險金給付者,若診斷證明書未記載骨折程度,可附骨折影像檢查資料(如X光片)以確認骨折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