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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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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2025年05月29日發佈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5/29

發言時間

14:41:28

發言人

黃志傑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21666#196

主旨

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5/29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 114/05/29
  2. 公司名稱: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本公司業經民國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 因應措施:
    1. 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共計新台幣1,086,601,200元,銷除股份108,660,120股,減資比例約30%,每仟股減少300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以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消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35,402,800元,計253,540,280股。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率退還之。
    2. 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發行在外流通股份數量,致使須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或本案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者,則前述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與減資後發行股數亦應對應變更。
    3. 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述減資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民國114年5月29日起至民國114年6月28日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逾期恕不受理。
    4. 上述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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