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熱氣球綜合保險之承保範圍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約定以下列險種至少兩項訂定:
- 熱氣球球體保險
- 乘客責任保險
- 第三人責任保險
二、定義:
- 熱氣球指非藉由機械推動輕於空氣之載人航空器。(包含充氣自由氣球及熱氣球)
乘客指經被保險人同意搭載的人員,但不包括駕駛熱氣球的飛行人員及為履行被保險人的任務而搭載的人員。
本保險契約之承保範圍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約定以下列險種至少兩項訂定:
- 熱氣球球體保險
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承保熱氣球及其附屬設備,即為保險標的物,於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所致之損失,除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不保事項外,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規定,負賠償責任。
因前項意外事故之發生,為救護保險標的物,致其發生損失者,本公司亦負賠償責任。
- 乘客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所有、使用、管理熱氣球及其附屬設備,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客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第三人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所有、使用、管理熱氣球及其附屬設備,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